湖北大学撤销10年前硕士学位,校方认定论文存在抄袭!

  • 来源: 学府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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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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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记者从湖北大学获悉,该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一条学位撤销公告,学校2009年6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因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被撤销硕士学位。

  湖北大学撤销本校2009年6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万宏伟的硕士学位,因其毕业论文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湖大撤销10年前一毕业生硕士学位,校方认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

  公告发布于7月9日。据公告称,万宏伟于2009年6月获湖北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其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湖北省普通高校篮球队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学位证书编号为T1051232009000571。

  经湖北大学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万宏伟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学位条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北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学校决定撤销万宏伟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从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万宏伟硕士学位申请。

  此前,《新京报》曾做过相关报道,万宏伟硕士学位论文除去本人已发布文献复制比较高,不符合相关要求。近年来,针对学术不端等情况,高校的整治力度加大。比如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对6名因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了公示;2018年底,武汉大学曾发布公告,撤销本科毕业生祝熠的学位和学历,该生没参加比赛却成一级运动员,以虚假方式获取了入学资格;今年4月,南京理工大学也对一名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

  今年2月,教育部曾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强调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要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举一反三,防范在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和学术惩戒。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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