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0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来源: 学府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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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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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期为同学们带来的是武汉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帮助2020考生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招生人数、招生政策等信息。

  2020 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 9 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 19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6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0 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中心)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联合培养人数、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等,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 4 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 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现场确认时应提供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0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 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五)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0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生学 院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3、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

  2020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 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 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 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 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 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

  1、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 点要求开展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现场确认公告)。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2、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 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22 日; 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 100 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医学门类满分 300 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 100 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医学门类满分 300 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参考书目详见简章后的参考书目。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 2020 年 3 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招网 http://www、yxsy、wust、edu、cn)。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并接受思想政治审核,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四、学制和学费标准

  1、学制:3 年【社会工作、国际商务(全日制)专业学制 2 年】。

  2、学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 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 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

  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 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人·年。

  二、学校资助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 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 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为 4000 元/人,三等学业奖学金 2000 元/人。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 12000 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 4000 元/人·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一等:20000 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成绩专业排名前 30%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

  ②按取得推荐资格时本科阶段的成绩排序或学分绩点排序,专业排名前 1%(专业人数少于 100 人时,专业排 名第 1 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二等:7000 元/人,除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推免生 100%覆盖。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4、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 考生在推免复试、统考复试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申请硕博连读的推免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 5000 元资助,取得硕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可资助其出国交流、学习。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铌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 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 10000 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 5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 3000 元/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 际知 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 1 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 3 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学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到美国华盛本大学、美国桥港大学、美国罗杰威廉姆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日本茨城大学、日本福井大学、日本北见工业大学、韩国汉阳大学、奥地利莱奥 本矿业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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